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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端原領本府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已屆滿,而尚未依規定辦理換發,爰依規逕為註銷該證書、公告周知並刊登公報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2/27
發文日期:2019/2/22
發文文號:府地價字第1080035472A號
主旨:臺端原領本府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已屆滿,而尚未依規定辦理換發,爰依規逕為註銷該證書、公告周知並刊登公報,請查照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說明:一、依據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」第18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,請惠予張貼公告。
正本:劉東洲君
副本:苗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(請轉知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)、本府行政處、本府地政處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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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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